刘定,字子先,鄱阳(今江西鄱阳)人。仁宗皇祐五年(一○五三)进士(清雍正《江西通志》卷四九)。神宗熙宁七年(一○七四),充秦凤路转运判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九)。十年,通判衢州(同上书卷二八四)。元丰二年(一○七九),权发遣河北西路提点刑狱,改河北东路(同上书卷三○七)。哲宗元祐三年(一○八八),知临江军。改陈州、青州。元符二年(一○九九)知庐州。今录诗三首。
湖光明可鉴,山色净如沐。閒心惬旧观,愁眼快奇瞩。
依然北窗下,凝尘满书簏。访我乌皮几,拂我青毡褥。
荒哉赋远游,幸甚遂初服。老红饯馀春,众绿自幽馥。
好风吹晚晴,斜照入疏竹。兀坐胎息匀,不觉清梦熟。
春风吹彻平原,樱花万顷开无际。枝头烂漫,堆云叠雪,神仙游戏。
造化无心,偶为东道,豪情无比。把青山踏遍,晴湖看倦,总一片,欣欣意。
那是春归便已,好韶华、与时相替。轻阴微雨,几番朝暮,旋铺新翠。
又见珠悬,玲珑映日,玉酣红醉。莫相思、故国天涯,同一是,浮生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