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应辰〔宋代〕
汪应辰
(1118—1176)信州玉山人,初名洋,字圣锡,学者称玉山先生。高宗绍兴五年进士第一。除秘书省正字。因疏奏忤秦桧,出通判建州、袁州、静江府、广州,流落岭峤者十七年。桧死,始还朝。刚方正直,遇事敢谏。以敷文殿直学士充四川制置使、知成都府,甚有政声。入为吏部尚书,寻兼翰林学士并侍读,所撰制诰温雅典实。在朝多革弊事,得罪中贵,以端明殿学士出知平江府。复连贬官秩,遂辞官家居。卒谥文定。少受知于喻樗,又从吕本中、胡安国、张栻、吕祖谦游,学问博综,精通义理。有《文定集》。
咏左伯桃羊角哀墓
史弥巩 〔宋代〕
梦中咏醉人
苏辙 〔宋代〕
呈可斋先生陈侍郎
宋伯仁 〔宋代〕
春日会饮怀丘思同林成之作四首·次林韵
苏颂 〔宋代〕
过小妓英英墓
杨虞卿 〔唐代〕
题陈宪副卖书图后
吴宽 〔明代〕
呈赵常德四首 其一
赵蕃 〔宋代〕
东南米最贱,旧说湖南北。及今身见之,价岂下江国。
此行为米来,对此增叹息。人谓使君贤,宁虑有失职。
颂古九首 其六
释思岳 〔宋代〕
一句举扬宗旨事,法堂上草亦须荒。回头却说人间话,大地山河常放光。
光未明,无有佛,三条椽下好商量。岑大虫,岑大虫,澧州水,朗州峰。
阅旧稿见乔丞相诗跋因成此诗
戴复古 〔宋代〕
长短吟
邵雍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