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别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南宋官员、将领、文学家,豪放派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辛弃疾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小酒生黎法,乾糟瓦盎中。芳辛知有毒,滴沥取无穷。
冻醴寒初泫,春醅暖更饛。华夷两樽合,醉笑一欢同。
里闬峨山北,田园震泽东。归期那敢说,安讯不曾通。
鹤鬓惊全白,犀围尚半红。愁颜解符老,寿耳斗吴翁。
得谷鹅初饱,亡猫鼠益丰。黄姜收土芋,苍耳斫霜丛。
儿瘦缘储药,奴肥为种菘。频频非窃食,数数尚乘风。
河伯方夸若,灵娲自舞冯。归途陷泥淖,炬火燎茅蓬。
膝上王文度,家传张长公。和诗仍醉墨,戏海乱群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