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百枝火树千金屧,宝马香尘不绝。飞琼结伴试灯来,忍把檀郎轻别。
一回佯怒,一回微笑,小婢扶行怯。
石桥路滑缃钩蹑,向阿母低低说。妲娥此夜悔还无?
怕入广寒宫阙。不如归去,难忘畴昔,总是团圆月。
月黑秋林,灯青古屋,声动谯楼更鼓。三五宾朋,酒阑閒话,妄听何烦庄语。
待持杯谈剑,又恐触、少年心绪。不如志怪齐谐,漫请先生挥尘。
四座客咸凝伫。觉冷雨盲风,微生庭树。何必然犀,直同铸鼎,一一精灵来聚。
笑谓君休怪,问多少、美人黄土。眼下揶揄,只当一场歌舞。